合同遲延履行的分類

導讀:
按照遲延履行的主體,可分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履行和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為債務人履行遲延。違約行為的其它分類可見下面條文解釋。違反合同義務,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據此,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此外,還有支付違約金及定金責任等形態。那么合同遲延履行的分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遲延履行的主體,可分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履行和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為債務人履行遲延。違約行為的其它分類可見下面條文解釋。違反合同義務,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據此,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此外,還有支付違約金及定金責任等形態。關于合同遲延履行的分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遲延履行的主體,可分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履行和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債權人超逾履行期受領的,為債權人受領遲延。
違約行為的其它分類可見下面條文解釋。
違反合同義務,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據此,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此外,還有支付違約金及定金責任等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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