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擔保的分類以及特征是什么

導讀:
在許多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能沒有自信,為了保證合同順利、完整地履行,他們一般都會要求保證什么。即合同擔保,主要是指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債權實現的法律措施。合同擔保對于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十分必要。那么,合同履約擔保的分類特征是什么呢?我國法定擔保只規定了留置擔保3、一般擔保和特別擔保一般擔保是對以債務人為中心形成的所有權都具有擔保作用的擔保。特別擔保是針對單個債務特別設立的擔保。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那么合同履行擔保的分類以及特征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許多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能沒有自信,為了保證合同順利、完整地履行,他們一般都會要求保證什么。即合同擔保,主要是指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債權實現的法律措施。合同擔保對于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十分必要。那么,合同履約擔保的分類特征是什么呢?我國法定擔保只規定了留置擔保3、一般擔保和特別擔保一般擔保是對以債務人為中心形成的所有權都具有擔保作用的擔保。特別擔保是針對單個債務特別設立的擔保。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關于合同履行擔保的分類以及特征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許多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能沒有自信,為了保證合同順利、完整地履行,他們一般都會要求保證什么。即合同擔保,主要是指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債權實現的法律措施。合同擔保對于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十分必要。那么,合同履約擔保的分類特征是什么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以下財產可以用于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合同擔保有哪些分類呢?
1、人保、物保、金錢保
2、法定擔保和約定擔保。
我國法定擔保只規定了留置擔保
3、一般擔保和特別擔保
一般擔保是對以債務人為中心形成的所有權都具有擔保作用的擔保。特別擔保是針對單個債務特別設立的擔保。(我們通常所說的擔保)
4、原擔保與反擔保
原擔保是為主合同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反擔保是為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
《擔保法》第四條: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擔保特征:
1、保障性:
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2、補充性:
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成立,就在主債關系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
3、從屬性:
指合同擔保從屬于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