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轉讓合同是什么

導讀:
這是房地產轉讓合同的形式要件。按照民法原理,若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必須用書面形式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則合同因缺乏形式要件就不能成立、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房地產轉讓合同一經簽訂,當事人雙方在權利義務上直接發生法律關系。”(一)房地產買賣合同,這是房地產轉讓的主要方式,它是指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權并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二)房地產贈與合同,即規定贈與人將房地產無償轉移給受贈人的合同;(三)其他合法方式。那么不動產轉讓合同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是房地產轉讓合同的形式要件。按照民法原理,若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必須用書面形式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則合同因缺乏形式要件就不能成立、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房地產轉讓合同一經簽訂,當事人雙方在權利義務上直接發生法律關系。”(一)房地產買賣合同,這是房地產轉讓的主要方式,它是指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權并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二)房地產贈與合同,即規定贈與人將房地產無償轉移給受贈人的合同;(三)其他合法方式。關于不動產轉讓合同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8條之規定,房地產轉讓合同應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問;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房地產轉讓合同是一種書面合同。這是房地產轉讓合同的形式要件。按照民法原理,若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必須用書面形式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則合同因缺乏形式要件就不能成立、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第三,房地產轉讓合同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的法律關系。房地產轉讓合同一經簽訂,當事人雙方在權利義務上直接發生法律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這是房地產轉讓的主要方式,它是指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權并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
(二)房地產贈與合同,即規定贈與人將房地產無償轉移給受贈人的合同;
(三)其他合法方式。主要有:以房地產價格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因企業被收購、兼并或合并,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以房地產抵債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