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轉讓常見問題有哪些

導讀:
即合同的變更不產生追溯力。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有效成立的合同為對象,凡未成立或無效的合同,不存在變更的問題。在合同法學上,合同變更的合法依據主要包括:當事人協議。前文已經指出,合同通過當事人協商變更是合同變更的一種類型,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合同法》第77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其規定。那么合同變更轉讓常見問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合同的變更不產生追溯力。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有效成立的合同為對象,凡未成立或無效的合同,不存在變更的問題。在合同法學上,合同變更的合法依據主要包括:當事人協議。前文已經指出,合同通過當事人協商變更是合同變更的一種類型,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合同法》第77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其規定。關于合同變更轉讓常見問題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變更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有:
1、變更合同必須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當事人不能單方變更合同,否則就構成違約。
2、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都構成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中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條款的變更都屬于合同變更。
3、有的合同變更還需履行批準、登記手續。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7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經營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批機關批準。
4、合同變更的內容必須明確,否則推定為未變更,仍按原。合同當事人達成變更合同的協議后,按變更后的內容履行。
5、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變更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1、變更后的合同部分,原有的合同失去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合同履行。
2、合同變更只對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不對合同中已履行部分產生效力,除了當事人約定以外。即合同的變更不產生追溯力。
3、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有效成立的合同為對象,凡未成立或無效的合同,不存在變更的問題。因為,合同的變更發生改變原合同關系之效力,無原合同關系便無變更的對象。合同無效,自始即無合同關系;合同被撤銷,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亦無合同關系;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仍無合同關系。在這些情況下,自無變更合同的余地。
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變更,必須有合同要素的變化。在廣義合同變更中,不僅指合同主體發生變更,也包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在狹義的合同變更中,則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因此,合同要素發生變化是合同的變更不可或缺的條件。
在合同法學上,合同變更的合法依據主要包括:當事人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變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因此,當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關系變更的重要法律事實。前文已經指出,合同通過當事人協商變更是合同變更的一種類型,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對合同的變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須遵守此種要求。基于情勢變更原則變更合同,變更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須經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當事人協議變更合同,有時需要采用書面形式,有時則無此要求。《合同法》第77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