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不交有滯納金嗎?

導讀:
物業費滯納金,是指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后產生的滯納金,通常情況下物業會根據業主拖欠的物業費比例來算出滯納金。依據《合同法》規定,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如果物管費滯納金標準設定過高明顯有失公平,就有霸王條款之嫌,可以由業主申請減少。那么物業費不交有滯納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業費滯納金,是指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后產生的滯納金,通常情況下物業會根據業主拖欠的物業費比例來算出滯納金。依據《合同法》規定,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如果物管費滯納金標準設定過高明顯有失公平,就有霸王條款之嫌,可以由業主申請減少。關于物業費不交有滯納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業費滯納金,是指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后產生的滯納金,通常情況下物業會根據業主拖欠的物業費比例來算出滯納金。
1、物業公司能否就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加收滯納金,應該完全的根據物業的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如果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含有加收滯納金的條款,則物業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對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收取滯納金的。
2、如果是因為對物管服務不滿意,認為服務縮水違反了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所以拒交物管費,并且不交滯納金,需要做好取證工作。同時,在審理的過程中也要承擔舉證物管服務違約的責任。
3、根據合同法,滯納金應該屬于應付未付的違約金,一般而言違約金不能超過本金。依據《合同法》規定,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如果物管費滯納金標準設定過高明顯有失公平,就有霸王條款之嫌,可以由業主申請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