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更合同有哪些

導讀:
可變更合同在我國現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可變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詐。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誤解。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對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的的誤解。⑤顯失公平 更、可撤銷合同。那么可變更合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變更合同在我國現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可變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詐。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誤解。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對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的的誤解。⑤顯失公平 更、可撤銷合同。關于可變更合同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變更合同在我國現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里稱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可變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詐。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②脅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誤解。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如將保管作務贈與);對合同當事人的誤解;對合同標的的誤解。
⑤顯失公平 更、可撤銷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