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

導讀:
作為規范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物權法,本條明確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因改變住宅為經營性用房的用途不同,影響的范圍、程度不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總之,不論是否為隔壁的業主,還是相鄰或者不相鄰的業主,凡是因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受到影響的業主,均是本條所說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那么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作為規范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物權法,本條明確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因改變住宅為經營性用房的用途不同,影響的范圍、程度不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總之,不論是否為隔壁的業主,還是相鄰或者不相鄰的業主,凡是因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受到影響的業主,均是本條所說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關于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將住宅改變為餐飲、娛樂等經營性用房,帶來許多弊端。
例如,造成來往小區人員過多,外來人員雜且亂,干擾業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小區車位、電梯、水、電等公共設施使用的緊張,造成樓板的承重力過大,增加了小區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危害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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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將住宅大量改為經營性用房,用于商業目的,也會造成國家稅費的大量流失。
因此,物權法頒布前已有法規、規章對此作了規定,例如《物業管理條例》第50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作為規范業主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物權法,本條明確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
據此業主不得隨意改變住宅的居住用途,是業主應當遵守的最基本準則,也是業主必須承擔的一項基本義務。如果業主確實因生活需要,如因下崗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例如要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要符合國家衛生、環境保護要求等。在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定的前提下,還必須征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
何為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因改變住宅為經營性用房的用途不同,影響的范圍、程度不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總之,不論是否為隔壁的業主,還是相鄰或者不相鄰的業主,凡是因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受到影響的業主,均是本條所說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
隨著這方面實踐經驗的不斷積累和完善,國家有關部門還將對這一問題作出具體的規定。另外,作為業主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規范的建筑區劃內有關建筑物及其附屆設施的管理規約也可以依法對此問題作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