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違約解除合同代理詞

導讀:
根據出庭前對案情和證據的了解,剛才又參與了法庭調查,現發表代理詞如下: 1、在原告起訴時被告拖欠租金達五個多月,已構成根本違約。根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1條的約定,租金為一年付一次。承租人預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綜上,本代理人認為,被告拖欠租金達七個多月,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原告無任何違約行為,被告理應支付原告房租損失及違約金。此致 ****人民法院 這就是解除合同違約代理詞的規定。那么根本違約解除合同代理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出庭前對案情和證據的了解,剛才又參與了法庭調查,現發表代理詞如下: 1、在原告起訴時被告拖欠租金達五個多月,已構成根本違約。根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1條的約定,租金為一年付一次。承租人預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綜上,本代理人認為,被告拖欠租金達七個多月,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原告無任何違約行為,被告理應支付原告房租損失及違約金。此致 ****人民法院 這就是解除合同違約代理詞的規定。關于根本違約解除合同代理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審判長: 浙江****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本人作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依法參加本案的訴訟。根據出庭前對案情和證據的了解,剛才又參與了法庭調查,現發表代理詞如下:
1、在原告起訴時被告拖欠租金達五個多月,已構成根本違約。根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第1條的約定,租金為一年付一次。因此被告應于2011年4月25日前支付第一年的房租共計54000元,但是被告并沒有完全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僅僅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了半年的房租27000元后就沒有再支付房租。在此之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要所欠的房租,但是被告一直不予理會。在2011年10月28日在原告報警后,被告出具一份保證書以保證自己會支付房租,但是被告一直沒有履行他應該履行的義務。后于2012年1月18日又出具保證書保證會在2012年1月21日前會支付,但是被告又沒有履行。之后被告就不再接聽原告的電話,也不和原告見面協商房屋房租的相關事宜。
2、根據租賃協議書的約定,從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第一年的房租,共計54000元,被告原本應該在2011年4月全部支付,但是被告僅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共27000元,剩余的至今沒有支付,按照約定第一期未支付的房租暫計6個月,從10月份開始的房屋租金暫計6個月為27000元。
3、原告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根據房屋租賃協議書約定,如果被告不付租金,原告有權強制另行出租而不負任何責任。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預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原告三番五次的向被告催要沒有支付的租金后仍不支付租金,所以原告有權解除合同。
綜上,本代理人認為,被告拖欠租金達七個多月,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原告無任何違約行為,被告理應支付原告房租損失及違約金。因此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合理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這就是解除合同違約代理詞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