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中有關根本違約的認定

導讀:
高先生與南京一家4000平方米的大飯店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高先生為承包人.后雙方發生糾紛.飯店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高先生承擔承包費用42萬元(一個季度).高先生在經營過程中,帶領了幾十號人馬進入飯店.但是飯店的原來經營者沒有能夠提供經營所需要的發票.作為被告的高先生,委托李律師作為其代理人.李律師認為:1.提供發票是發包人的基本義務;2.合同也約定了該義務;3.即使合同沒有約定,發包人也應當承擔該義務;4.該義務,對于本案來說,有巨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影響;5.因此,高先生不但不需要承擔承包費用,而且有權提起反訴,要求追究發包人的違約責任那么承包合同中有關根本違約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高先生與南京一家4000平方米的大飯店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高先生為承包人.后雙方發生糾紛.飯店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高先生承擔承包費用42萬元(一個季度).高先生在經營過程中,帶領了幾十號人馬進入飯店.但是飯店的原來經營者沒有能夠提供經營所需要的發票.作為被告的高先生,委托李律師作為其代理人.李律師認為:1.提供發票是發包人的基本義務;2.合同也約定了該義務;3.即使合同沒有約定,發包人也應當承擔該義務;4.該義務,對于本案來說,有巨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影響;5.因此,高先生不但不需要承擔承包費用,而且有權提起反訴,要求追究發包人的違約責任關于承包合同中有關根本違約的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高先生與南京一家4000平方米的大飯店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高先生為承包人.
后雙方發生糾紛.飯店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高先生承擔承包費用42萬元(一個季度).高先生在經營過程中,帶領了幾十號人馬進入飯店.但是飯店的原來經營者沒有能夠提供經營所需要的發票.
作為被告的高先生,委托李律師作為其代理人.李律師認為:
1.提供發票是發包人的基本義務;
2.合同也約定了該義務;
3.即使合同沒有約定,發包人也應當承擔該義務;
4.該義務,對于本案來說,有巨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影響;
5.因此,高先生不但不需要承擔承包費用,而且有權提起反訴,要求追究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一審法院,拒絕接受李律師的觀點;
二審法院,接受了李律師的基本觀點,改判(南京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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