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搬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導讀:
關于搬遷補償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第三百九十條保管人的催告義務權調換的,產權調換第二百六十八條定作人的解除權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那么關于搬遷補償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搬遷補償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標準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搬遷資產的補償費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等;
二是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三是搬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四是基于搬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搬遷獎勵費等。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使用技術,支付使用費,承擔保密義務。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第三百四十一條技術秘密成果的歸屬與分享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第二條合同定義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第三百九十條保管人的催告義務權調換的,產權調換第二百六十八條定作人的解除權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