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房屋土地使用權限包括什么內容

導讀:
房屋用地使用權人經依法申請批準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權,便享有對房屋用地的獨占權,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剝奪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對于房屋用地上舊有的建筑設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在合理期限內做出處理,不得影響房屋用地使用權人的使用。房屋用地使用權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不論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長短及其建設情況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權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剝奪。房屋用地使用權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房屋用地范圍內建筑其他生產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設施。那么農民房屋土地使用權限包括什么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占有權。房屋用地使用權人經依法申請批準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權,便享有對房屋用地的獨占權,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剝奪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對于房屋用地上舊有的建筑設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在合理期限內做出處理,不得影響房屋用地使用權人的使用。
2、使用權。房屋用地使用權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不論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長短及其建設情況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權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剝奪。對于房屋用地上的建房,與房屋用地使用權同時受法律的長期保障,房屋用地使用權人可以自由形式權利。
3、在房屋用地空閑處修建其他建筑物、設施的權利,但注意不能修建違章建筑。房屋用地使用權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房屋用地范圍內建筑其他生產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設施。
4、房屋用地使用權人有在房屋用地內種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內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1、申請。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寫《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
2、初審。村民小組和村民委員會對用地戶的申請,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查,并在村務公開欄向村民公布無意見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相應欄內加注意見、簽名蓋章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由國土所受理)。
3、審核。根據村民委員會上報的《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鄉(鎮)國土所派員,第一次到現場,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等。確認符合要求的,鄉(鎮)國土所提交鄉(鎮)人民政府會議研究同意后,以鄉(鎮)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報縣(市)國土資源局。
5、定位。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在接到宅基地批準文件后,要將批準結果及時在村務公開欄內公布,接受村民監督;鄉(鎮)國土所派員,第二次到現場,發放《村民宅基地批準通知書》,實地勘查丈量,按批準的四至給宅基地放線,確定位置后,用戶方可施工建設。
6、頒證。村民住宅建成后,鄉(鎮)國土所派員,第三次到現場,實地檢查,看用地戶是否按照批準的地點、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記確權,頒發《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