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可撤銷合同中的“顯失公平”?

導讀:
根據該條規定顯失公平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1,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2,一方當事人利用了優勢地位或利用了對方沒有經驗。判斷是否顯失公平,既要從一般的社會觀念角度考察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同時也要考慮到行為人對其權利依法處分的因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如果行為人完全能夠理解行為的內容并預見到行為的后果,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對權利義務予以處分,那么對行為人來說,應當不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那么如何理解可撤銷合同中的“顯失公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該條規定顯失公平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1,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2,一方當事人利用了優勢地位或利用了對方沒有經驗。判斷是否顯失公平,既要從一般的社會觀念角度考察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同時也要考慮到行為人對其權利依法處分的因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如果行為人完全能夠理解行為的內容并預見到行為的后果,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對權利義務予以處分,那么對行為人來說,應當不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關于如何理解可撤銷合同中的“顯失公平”?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2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根據該條規定顯失公平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1,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2,一方當事人利用了優勢地位或利用了對方沒有經驗。
判斷是否顯失公平,既要從一般的社會觀念角度考察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同時也要考慮到行為人對其權利依法處分的因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如果行為人完全能夠理解行為的內容并預見到行為的后果,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對權利義務予以處分,那么對行為人來說,應當不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 假如一古玩專家將一件價值10萬元的古玩以5000元出賣給另一古玩專家,則不發生顯失公平的問題,雖然不等價,但是買受人沒有利用優勢地位或利用對方沒有經驗;但如果是外行人將該古玩以5000元價格出賣給古玩專家,而其本人當時不明知賣價明顯過低,則可認定顯失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