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對附條件合同的規(guī)定

導讀:
合同法對附條件合同的規(guī)定《合同法》第45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作為條件的事實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而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以違法或違背道德的事實作為合同的條件,稱為不法條件。不符合這兩個條件,應當宣告整個合同無效。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shù)姆绞阶柚辜字訌耐獾鼗貋恚駝t,根據(jù)《合同法》第45條:“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也就是說如果乙采取不正當?shù)姆绞阶柚辜字訌耐獾鼗貋恚暈榻獬龡l件已經成就,該合同應當解除。那么合同法對附條件合同的規(guī)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對附條件合同的規(guī)定《合同法》第45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作為條件的事實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而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以違法或違背道德的事實作為合同的條件,稱為不法條件。不符合這兩個條件,應當宣告整個合同無效。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shù)姆绞阶柚辜字訌耐獾鼗貋恚駝t,根據(jù)《合同法》第45條:“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也就是說如果乙采取不正當?shù)姆绞阶柚辜字訌耐獾鼗貋恚暈榻獬龡l件已經成就,該合同應當解除。關于合同法對附條件合同的規(guī)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對附條件合同的規(guī)定
《合同法》第45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所謂附條件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guī)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的是否成就來作為合同的效力的發(fā)生或消滅的根據(jù)。
例如甲乙雙方約定,待甲將某項產品試驗成功以后,乙即向甲贈送一套設備。在這里,產品試驗成功是一個條件,在該條件實現(xiàn)時,贈送設備的合同即發(fā)生效力。合同中附條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當事人的動機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的意義,如上例中,產品試驗成功便是乙向甲贈送設備的動機。而一般的合同只反映當事人的訂約目的(例如贈送設備),而并不反映當事人的動機(即為什么要贈送設備),而附條件的合同則能夠將當事人的動機表現(xiàn)在合同中,從而能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志,滿足當事人的各種不同需要。
在附條件的合同中,條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條件必須是將來發(fā)生的事實。過去的、已經發(fā)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否則是毫無意義的。
2.條件是不確定的事實。也就是說,條件在將來是否發(fā)生,當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時,當事人已經知道作為條件的事實必然發(fā)生,則實際上當事人只要在合同中附期限,而不必在合同中附條件。如果作為合同所附的條件是根本不可能發(fā)生的(例如甲向乙表示“如果地球停止轉動,則借錢給你”),則視為當事人根本不希望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將不可能發(fā)生的事實作為合同失效的條件,視為根本未附條件。
3.條件是由當事人議定的而不是法定的。作為條件的事實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而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條件視為未附條件。
4.條件必須合法。以違法或違背道德的事實作為合同的條件,稱為不法條件。在合同附有不法條件的情況下,應當考慮在宣告不法條件無效后,合同是否已經在內容上合法且可以獨立存在。不符合這兩個條件,應當宣告整個合同無效。
5.條件不得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如甲向乙表示,“若將此屋買給丙,則租給你”,在這里,賣屋的條件和出租的內容是互相矛盾的,甲只有是屋的所有人時,才有權出租房子。對于以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的事實作為合同條件的,應認為合同未成立。
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可以分為如下兩類:
一是生效條件
生效條件也被稱為延緩條件,它是指限制合同效力發(fā)生的條件。
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條件,則合同在成立以后還不能立即生效,必須待生效條件成就以后,合同才能產生效力,當事人才可以實際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二是解除條件
解除條件也被稱為消滅條件,它是限制合同失效的條件。
如果合同附有解除條件,則合同已經實際發(fā)生效力,只有在條件成就時合同才失效,如果條件不成就則合同將繼續(xù)有效。
在附條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在條件未成就以前,當事人均不得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當?shù)男袨榇俪苫蜃柚箺l件的成就,而只能聽任作為條件的事實自然發(fā)生。這里所說的不正當行為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道德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促成或阻止條件的成就。例如,甲乙雙方在租賃合同中規(guī)定,如果甲之子從外地回來,乙應搬出另租房屋,該條件屬于解除條件。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shù)姆绞阶柚辜字訌耐獾鼗貋恚駝t,根據(jù)《合同法》第45條:“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也就是說如果乙采取不正當?shù)姆绞阶柚辜字訌耐獾鼗貋恚暈榻獬龡l件已經成就,該合同應當解除。法律作出此種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制裁不法行為人,保護善意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