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的概念和類型

導讀: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2)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占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那么無效合同的概念和類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2)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占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關于無效合同的概念和類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
按照全部還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為:
1)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2)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占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占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
第二,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全部收歸國庫。
2.折價補償。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第58條之規定,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種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1)有損害事實存在
(2)賠償義務人具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的重要要件。
(3)過錯行為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