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亂收水電費應該如何處理

導讀:
我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峨娏Ψā返诹鶙l還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并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那么房東亂收水電費應該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電力法》第六十六條還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并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關于房東亂收水電費應該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地方集資辦電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辦法。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
《電力法》第六十六條還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并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承租人完全可以拒絕交納多的部分,房東確實要強迫承租人交納的,可以讓房東出具收據做為證據,然后向物價主管部門投訴要求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