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發包人須對工程質量缺陷承擔責任

導讀:
一般來講,承包人的主要合同義務就是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標準施工,將合格的建設工程交付發包人,如果工程質量有缺陷,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因此,《解釋》第12條規定,發包人提供的設計有缺陷,提供或指定購買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的,應當承擔責任。那么建設工程發包人須對工程質量缺陷承擔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來講,承包人的主要合同義務就是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標準施工,將合格的建設工程交付發包人,如果工程質量有缺陷,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因此,《解釋》第12條規定,發包人提供的設計有缺陷,提供或指定購買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的,應當承擔責任。關于建設工程發包人須對工程質量缺陷承擔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問:建設工程質量的缺陷應當由承包人負責,為什么還要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缺陷承擔責任?
答:建設工程的質量關系到公共安全,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頒規章都作出了許多具體規定,如有關承包人施工資質、工程分包、工程驗收、工程保修、工程監理、建材供應等方面的規定,這些規定的核心都是為了保證工程質量。一般來講,承包人的主要合同義務就是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家標準施工,將合格的建設工程交付發包人,如果工程質量有缺陷,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但在特殊情況下,建設工程質量缺陷與發包人的過錯有關,如果發包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都讓承包人承擔責任是不公平的。因此,《解釋》第12條規定,發包人提供的設計有缺陷,提供或指定購買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的,應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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