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開發合同知識產權歸屬是怎樣

導讀:
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可以單獨申請或其他各方可以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那么技術開發合同知識產權歸屬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可以單獨申請或其他各方可以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關于技術開發合同知識產權歸屬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委托開發合同中的權益歸屬
(1)專利申請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即“專利申請權”屬于研究開發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專利權。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3)優先受讓權。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權益歸屬
(1)專利申請權。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2)優先受讓權。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3)免費實施專利權。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可以單獨申請或其他各方可以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1、受托人欲轉讓專利申請權的,應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有權要求對方或一方為合同的履行進行必要的工作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雙方可以約定技術協作和指導的具體內容、協作和指導中各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如果本合同已經終止或解除,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就該技術項目在需要進行技術協作或技術指導時,應按所提出的要求另行訂立技術咨詢或技術服務合同,原合同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條款的有關內容不再生效。
3、合同雙方應明確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研究開發經費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當事人雙方應當明確研究開發經費的總金額,以及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來源。
4、明確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特別要注意,財產權屬委托方時等同于開發費代購貨物。應從技術性金額中扣除。
5、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進度報告的方式和時間。
6、委托人在領受了受托人交付件后,應立即對該交付件進行測試和評估,以確認其是否符合開發技術的功能和規格。
技術開發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標的物具有新穎性,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
2、技術開發合同的內容是進行研究開發工作。
3、技術開發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協作性。
4、技術開發合同的風險由雙方共同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