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 單獨海損和共同海損的聯系與區別

導讀:
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實際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 的,而非主觀臆測的。因為不是所有的海上災難,事故都會 引起共同海損的。 共同海損行為所作出的犧牲或引起的特殊費用,都是為使 船主,貨主和承運方不遭受損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應由船主,貨主和承運各方按獲救的價值, 以一定的比例分攤。關于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以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案例為大家闡述了合同糾紛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實際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 的,而非主觀臆測的。因為不是所有的海上災難,事故都會 引起共同海損的。 共同海損行為所作出的犧牲或引起的特殊費用,都是為使 船主,貨主和承運方不遭受損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應由船主,貨主和承運各方按獲救的價值, 以一定的比例分攤。關于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以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案例為大家闡述了合同糾紛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
(1) 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實際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 的,而非主觀臆測的。因為不是所有的海上災難,事故都會 引起共同海損的。
(2) 必須是自愿地和有意識地采取合理措施所造成的損失 或發生的費用。
(3) 必須是為船貨共同安全采取的謹慎行為或措施時所作 的犧牲或引起的特殊費用。
(4) 必須是屬于非常性質的犧牲或發生的費用,并且是以 脫險為目的。共同海損行為所作出的犧牲或引起的特殊費用,都是為使 船主,貨主和承運方不遭受損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 大小如何,都應由船主,貨主和承運各方按獲救的價值, 以一定的比例分攤。這種分攤叫共同海損的分攤。在分攤 共同海損費用時,不僅要包括未受損失的利害關系人,而 且還需包括受到損失的利害關系人。
單獨海損和共同海損的聯系與區別
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的聯系表現在:
1、從性質上看,二者都屬部分損失。
2、共同海損往往由單獨海損引起。
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的區別表現在:
1、造成海損的原因不同。單獨海損是由所承保的風險直接導致的船、貨的損失,而共同海損是為解除或減輕風險,人為地有意識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損失。
2、損失的承擔者不同。單獨海損的損失,由受損者自己承擔,而共同海損的損失
則由受益各方根據獲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攤。
3、損失的內容不同。單獨海損僅指損失本身,而共同海損則包括損失及由此產生
的費用。
4、損失的構成不同,即單獨海損一般是指貨物本身的損失,不包括費用損失,而共同海損
既包括貨物犧牲,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損措施而引起的費用;
5、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樣。
共同海損是為船貨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損失;而單獨海損則只涉及到損失方個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