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條件下構成非法同居罪

導讀:
什么條件下構成非法同居罪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我國是沒有非法同居罪的,而非法同居的情形包括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夫妻離婚后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等。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區別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什么條件下構成非法同居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條件下構成非法同居罪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我國是沒有非法同居罪的,而非法同居的情形包括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夫妻離婚后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等。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區別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關于什么條件下構成非法同居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條件下構成非法同居罪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我國是沒有非法同居罪的,而非法同居的情形包括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夫妻離婚后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等。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后,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如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4.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區別
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并沒有一定要以夫妻的名義生活,而且也不能視為結婚。
2、兩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系依法應予以解除。
3、兩者的財產關系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同居期間所得財產,除非有相關證據證明,否則,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4、兩者的身份關系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系,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為非法的,雙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系,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