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損構成必須具備的條件

導讀:
共同海損構成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必須確實遭遇危難。③共同海損必須是有意采取的合理措施造成的。即共同海損必須是人為措施直接造成的,而不是由危險直接造成的;并且采取的人為措施必須合理,符合當時實際情況的需要。④共同海損必須是非常性質的損失和費用。那么共同海損構成必須具備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海損構成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必須確實遭遇危難。③共同海損必須是有意采取的合理措施造成的。即共同海損必須是人為措施直接造成的,而不是由危險直接造成的;并且采取的人為措施必須合理,符合當時實際情況的需要。④共同海損必須是非常性質的損失和費用。關于共同海損構成必須具備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海損構成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必須確實遭遇危難。即必須有真實的危難存在,而不是主觀臆測的。
②必須是為了共同安全。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須是為了船、貨等各方的共同安全,而不是單獨為了某一方的安全。
③共同海損必須是有意采取的合理措施造成的。即共同海損必須是人為措施直接造成的,而不是由危險直接造成的;并且采取的人為措施必須合理,符合當時實際情況的需要。
④共同海損必須是非常性質的損失和費用。即不是正常情況下發生的損失和費用。
根據國際慣例,共同海損的犧牲及費用,應由有關獲救各方根據獲救價值按比例分攤,稱為共同海損的分攤(Contribution)。
共同海損非過失方可拒絕分攤
共同海損成立及理算與共同海損分攤是兩個層面或兩個階段的問題,不可彼此混淆。只要符合共同海損成立條件,即可宣布共同海損并請求理算,此時并不考慮對引發共同海損的直接原因的法律定性,即不考慮是意外事故還是承運人可免責或不可免責過失引發共同海損。然而,當進入共同海損分攤階段時,則應根據兩種不同的情況做出不同的處理:
第一,暫時不能對引發共同海損的直接原因進行法律定性,即暫不能確定是意外事故還是承運人可免責或不可免責過失導致共同海損,則受益人須先分攤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待查清系承運人不可免責過失致共同海損后,再就分攤金額向承運人追償。
第二,業已查清共同海損系承運人不可免責過失所致的,有關損失理當由承運人自行承擔,這是承運人違反法定最低責任的必然結果,受益人可以拒絕分攤這種損失。當然,承運人雖不能從受益人處獲得分攤,其宣布共同海損并進行理算還是有實際意義的,即承運人對拒絕分攤的部分可向船東保賠協會要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