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結婚登記管理是怎樣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那么婚姻法結婚登記管理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關于婚姻法結婚登記管理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臺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3、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4、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5、本人的有效護照。
6、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7、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8、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