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是怎樣的

導讀:
辦理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此外結婚證的領取的程序性條件分為:(一)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需要帶上法定的材料。(三)登記1、予以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程序,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就應即時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如果提出自己餓婚姻是他人干涉二締結的,應當提供證明,不無法提供證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證屬實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那么辦理結婚登記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此外結婚證的領取的程序性條件分為:(一)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需要帶上法定的材料。(三)登記1、予以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程序,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就應即時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如果提出自己餓婚姻是他人干涉二締結的,應當提供證明,不無法提供證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證屬實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關于辦理結婚登記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結婚登記流程是怎樣的
此外結婚證的領取的程序性條件分為:
(一)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需要帶上法定的材料。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雙方當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應當訊問當事人的不明白之處,并作出解答。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程序,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就應即時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如果提出自己餓婚姻是他人干涉二締結的,應當提供證明,不無法提供證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證屬實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如果有法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