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買賣約定不明如何處理才對

導讀:
試用買賣合同,是指出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由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試用并由買受人決定購買標的物的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合同法》第170條規定,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間。對試用期間的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合同法》第61條中關于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方式是:“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那么試用買賣約定不明如何處理才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試用買賣合同,是指出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由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試用并由買受人決定購買標的物的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合同法》第170條規定,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間。對試用期間的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合同法》第61條中關于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方式是:“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關于試用買賣約定不明如何處理才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試用買賣合同,是指出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由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試用并由買受人決定購買標的物的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
《合同法》第170條規定,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間。對試用期間的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
《合同法》第61條中關于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方式是: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