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利息不明要怎么處理

導讀:
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利息不明的處理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購買自用房屋、大病醫療等突發性大額支出,借貸款項目的仍為傳統的互幫互助。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是無償的,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才應當支付利息。這樣規定是因為公民之間的借貸起著互通有無的作用,它能夠方便公民生產生活,促進鄰里和睦安寧,形成互幫互助、友好相處的和諧氛圍。那么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利息不明要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利息不明的處理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購買自用房屋、大病醫療等突發性大額支出,借貸款項目的仍為傳統的互幫互助。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是無償的,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才應當支付利息。這樣規定是因為公民之間的借貸起著互通有無的作用,它能夠方便公民生產生活,促進鄰里和睦安寧,形成互幫互助、友好相處的和諧氛圍。關于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利息不明要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利息不明的處理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款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沒有約定利息
傳統的民間借貸主體多為自然人,且出借人和借款人雙方一般具有親友、同事及朋友關系。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購買自用房屋、大病醫療等突發性大額支出,借貸款項目的仍為傳統的互幫互助。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是無償的,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才應當支付利息。這樣規定是因為公民之間的借貸起著互通有無的作用,它能夠方便公民生產生活,促進鄰里和睦安寧,形成互幫互助、友好相處的和諧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