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如何處理

導讀:
民間借貸基于計算方便等方面的考慮,對利率進行約定時通常是約定月利率而不是約定年利率。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自然人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基于計算方便等方面的考慮,對利率進行約定時通常是約定月利率而不是約定年利率。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關于自然人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然人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如何處理
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民間借貸基于計算方便等方面的考慮,對利率進行約定時通常是約定月利率而不是約定年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