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費套餐藏貓膩

導讀:
2月1日,晏某根據中國聯通溫州分公司發布的存話費送手機活動的廣告,來到海城一家電超市辦理了100包500的套餐服務。綜上所述,海城所執法人員認為,從該協議書和宣傳單上來看足以使消費者誤以為該家電超市提供的包月套餐是不需要另外繳納月租費的。最后,該家電超市在工商執法人員的教育下,決定變更上述套餐為免月租費的話費包月套餐。那么話費套餐藏貓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月1日,晏某根據中國聯通溫州分公司發布的存話費送手機活動的廣告,來到海城一家電超市辦理了100包500的套餐服務。綜上所述,海城所執法人員認為,從該協議書和宣傳單上來看足以使消費者誤以為該家電超市提供的包月套餐是不需要另外繳納月租費的。最后,該家電超市在工商執法人員的教育下,決定變更上述套餐為免月租費的話費包月套餐。關于話費套餐藏貓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對方注意免責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條款予以說明。因此,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要盡到告知的義務,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否則就應承擔相應責任。近日,龍灣海城工商所就成功解決了一起因對格式條款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的投訴。
2月1日,晏某根據中國聯通溫州分公司發布的存話費送手機活動的廣告,來到海城一家電超市辦理了100包500的套餐服務。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晏某發現該手機每月還要另繳月租費55元,對此晏某表示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他認為100包500套餐應該免繳月租費。于是晏某前往該家電超市要求更改。而該家電超市的解釋是:該活動是由中國聯通開展的統一規則的活動,按照其慣例,100包500的套餐是不包括月租費、信息費等其他費用的(即需要另外繳納月租費、信息費)。至此,雙方對合同中100包500的套餐是否需另繳月租費發生了爭議,晏某只好向12315投訴請求解決。
海城工商所接到該投訴后,進行了調查取證,查實該家電超市在辦理晏某的100包500套餐過程中雙方只簽訂了一份由中國聯通溫州分公司提供的協議書,從該協議書上看,所有的條款均未明文指出該套餐還要另繳月租費。同時,該家電超市也承認在辦理上述業務的過程中未盡告知義務提醒該客戶上述套餐要另繳月租費。另外,從該家電超市提供的廣告宣傳單上看,明示有“38包88套餐、69包200套餐:免月租費”等字樣。綜上所述,海城所執法人員認為,從該協議書和宣傳單上來看足以使消費者誤以為該家電超市提供的包月套餐是不需要另外繳納月租費的。因此,按合同法的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解釋原則對上述爭議進行調解,并在調解過程中向家電超市詳細解釋了格式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最后,該家電超市在工商執法人員的教育下,決定變更上述套餐為免月租費的話費包月套餐。
在此,海城所提醒消費者,在辦理手機話費包月套餐時要多留個心眼,仔細向銷售商詢問有關業務情況,以免將來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