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借款未還失約 父親承諾代償失信

導讀:
在2007年7月份之前,被告吳某某之子差原告李某某兩筆借款。原告李某某多次追索未果。2008年7月,李某某索要借款時,吳某某的兒子在外地。后被告吳某某承認替兒子償還借款本息并重新立下兩張借據。到期后吳某某未還,無奈,李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吳某某償還借款71560元及約定利息。新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被告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能依約還款,有違誠信。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那么兒子借款未還失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2007年7月份之前,被告吳某某之子差原告李某某兩筆借款。原告李某某多次追索未果。2008年7月,李某某索要借款時,吳某某的兒子在外地。后被告吳某某承認替兒子償還借款本息并重新立下兩張借據。到期后吳某某未還,無奈,李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吳某某償還借款71560元及約定利息。新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被告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能依約還款,有違誠信。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關于兒子借款未還失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2007年7月份之前,被告吳某某之子差原告李某某兩筆借款。原告李某某多次追索未果。2008年7月,李某某索要借款時,吳某某的兒子在外地。后被告吳某某承認替兒子償還借款本息并重新立下兩張借據。第一張借據載明:“今借到李某某人民幣現金肆萬捌千元正(48000元)。月利二分。此據。借款人吳某某。2008.6.15?!钡诙埥钃d明:“今借到李某某人民幣現金23560元(貳萬叁千伍佰陸拾元)。利息1分。此據。吳某某。2008.7.19。”口頭約定2008年7月底前償還10000元。到期后吳某某未還,無奈,李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吳某某償還借款71560元及約定利息。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吳某某自愿為其子代償原告李某某的借款本息,并重新立下借據,即在原、被告之間產生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新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被告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能依約還款,有違誠信。故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借款本息之請求合法。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