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失信人)因為欠了別人錢 到規定時間未還 女兒(20歲)一時情急 口頭承諾(對方錄音)答應替爸爸還錢 但女兒還在上學 沒有能力還 對方起訴女兒會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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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王先生與李女士是認識多年的老朋友,前兩年還曾合伙開廠,現在二人卻為了4萬元借款對簿公堂。近日,上海市嘉定法院南翔法庭以一份錄音作為定案依據,將原、被告間的借款合同糾紛進行了明確認定,依法駁回王先生要求李女士償還借款4萬元的訴訟請求。王先生手持李女士寫的借條向法院起訴,稱李女士曾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8月向其分別借款1萬元和3萬元,但至今未還,自己曾多次向李女士催收未果,請求法院主持公道,判令李女士歸還借款4萬元。那么還錢后未收借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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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上便是大律網為您整理的遭到辱罵如何起訴對方,如果有法律實務問題可以咨詢大律網在線律師,不得有下列行為:(十三)辱罵、侮辱他人&rdquo,遭到辱罵如何起訴對方,你需要先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和案例,在實際案例中,很多人遭到辱罵后采用法律武器起訴對方,例如,2020年9月,沈陽市民海娟在微信朋友圈中遭到辱罵,她便起訴了辱罵她的人,本文大律網將會討論遭到辱罵如何起訴對方,同時,請先保護自己的名譽,知曉起訴對方所需要的法律上的準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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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一、借錢不還多少錢可以立案欠錢不還,不受數額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訴,如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在2021年1月1日還清欠款,但是至2024年1月1日,債務人也未還清欠款,債權人也未起訴,則債權人的債權在這時在時效方面已不受法律保護了,他如果向法院起訴債務人,債務人完全可以拒絕履行,法律也會支持債務人的說法,債權人的錢就不會收回了。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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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離婚后,女方張-悅為了給孩子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經濟負擔增加。在協議離婚一年后,張-悅將前夫王-宏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用。在美蘭區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改為王-宏每月給孩子支付450元撫養費用。此次張-悅再次要求增加撫養費至900元,超出他的經濟支付能力。法院判決美蘭區法院審理查明,王-宏目前的月收入為2000多元。美蘭區法院最終作出判決,被告王-宏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孩子王*小的撫養費600元,直至孩子年滿十八周歲。本案中,原告數次主張增加撫養費的訴訟請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這與物價的普遍上漲有關。那么離婚后對方收入增加,能否起訴提高孩子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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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那么2022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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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上便是大律網為您整理的遭到辱罵如何起訴對方,如果有法律實務問題可以咨詢大律網在線律師,不得有下列行為:(十三)辱罵、侮辱他人&rdquo,遭到辱罵如何起訴對方,你需要先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和案例,在實際案例中,很多人遭到辱罵后采用法律武器起訴對方,例如,2020年9月,沈陽市民海娟在微信朋友圈中遭到辱罵,她便起訴了辱罵她的人,本文大律網將會討論遭到辱罵如何起訴對方,同時,請先保護自己的名譽,知曉起訴對方所需要的法律上的準備。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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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系的存在,形成證據鏈的,法院會判決借款關系存在,借款人應當還款,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它證據,如借款協議、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只有錄音沒有借條可以起訴,起訴并不要求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只要符合以下起訴條件即可:(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沒有欠條,只有短信和通話錄音,可以作為證據起訴嗎,欠錢有錄音沒欠條可以起訴嗎。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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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5、沒有合同起訴對方首先是需要準備好起訴狀,還有就是證據,然后提交給法院,公司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于勞動糾紛,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公司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于勞動糾紛,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沒有和對方簽定書面合同,如果對方承認有口頭合同,對方和原告說的合同保持內容一致,對方不賴賬,因為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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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文中人物均為化名)李老先生說,外孫由于父母離婚,對自己一點都不親,房子是女兒掙錢買的,現在女兒沒了,自己白發人送黑發人,老年生活困苦,所以起訴外孫要求分割房產、女兒存款,2011年,李俠在賈汪購置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辦理了商業貸款分期付款,該房產現在市場價值30萬元左右,李俠仍有十余萬貸款未還清,法院經審理認為,配偶、子女、父母是遺產的法定繼承人,本案中原告、被告作為父母、孩子,均有權繼承李俠的遺產份額,劉龍則哭著稱,我媽媽很疼我,她以前老說因為和爸爸離婚了,對我很歉疚,前幾年我媽媽買了房子后就電話告訴我,說給我買了一套婚房,還說要過戶給我,我說不要,等我結婚了,媽媽你就不要打工了,和我住在一起,給我帶孩子,李俠的兒子劉龍今年二十多歲,由于李俠前夫再婚,劉龍被爺爺奶奶養大,現在徐州打工,究竟誰有資格分配逝者的遺產。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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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丫-丫的爸爸苗某得知后,將劉某告上法庭要求把女兒交給自己撫養。為讓女兒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他因此請求依法變更丫-丫撫養權由自己撫養,并且表示不需要劉某支付丫-丫的撫養費。出租車收入證明一份,日平均收入約為212元,劉某有能力撫養孩子。丫-丫日常表現表及劉某為孩子批改作業簽名各一份,證明其在撫養孩子期間對女兒照顧細致。法院審理查明:劉某、苗某于2008年2月20日協議離婚時約定:女兒丫-丫隨劉某生活,苗某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至丫-丫18周歲時止,苗某享有探視權。那么爸爸能否爭回對寶貝女兒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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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錢有電話錄音可以起訴。只要錄音有效且能證明欠款事實,則可以做為欠債的證據向法院起訴。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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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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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系的存在,形成證據鏈的,法院會判決借款關系存在,借款人應當還款,【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沒有欠條也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一些間接證據來輔助,比如人證、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或電話錄音等,證據越充足,案件贏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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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個條件,提供錄音等證據時,應當提供當時錄音所使用的載體,例如手機等,如果是通過錄音記錄談話的過程,談話時態度、語氣不能被認為是在脅迫對方,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被錄音者必須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如果被認定為有脅迫,錄音證據將無法使用,也就是說如果想拿錄音,去法院作為證據使用的時候,一定要把錄音的原始載體給帶著,3.重要的錄音證據可進行訴前固定對于重要的錄音證據,為了防止原始載體損壞或錄音丟失,可以通過司法鑒定或公證進行證據固定保全,錄音可以當做證據起訴嗎錄音是可以作為訴訟證據的,但錄音也要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法院才可以支持,使用錄音證據應注意哪些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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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擴展資料:欠錢不還的人逃跑的情況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遇到欠錢不還的人應該起訴,欠錢不還屬于民事案件,報警一般沒太大作用,欠錢不還是報警還是去法院起訴,遇到欠錢不還的人是應該起訴還是報警,2021法律新規定,對方欠錢不還,可以直接到法院進行立案處理,因為債務人情形不還的情況屬于民事糾紛,【個人建議】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對方欠錢不還的情況,一定要第一時間與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以法律訴訟的形式來進行解決,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法律訴訟之前,一定要收集對方的身份信息證據材料,只有確保手中有足夠的證據才可以保證 ...。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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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為了離婚多爭財產,男方與其父母聯合,惡意串通起訴女方,稱購買房屋款項為借貸行為,經過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舉證質證,為女方全力爭取,法院駁回了對方全部訴訟請求!當事人后續的離婚糾紛再次委托元甲,最終和解離婚,獲得200萬房屋折價款、京牌車輛以及相關存款。因為相信元甲的專業與口碑,兩個案件均獲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用我千方百計,解您千愁萬緒!
已經確定要離婚,高情商的女人才做這三件事--分居、不和對方聯系、6個月之后再起訴不要太久。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