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意外身亡后8旬翁起訴外孫分遺產

導讀: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李老先生說,外孫由于父母離婚,對自己一點都不親,房子是女兒掙錢買的,現在女兒沒了,自己白發人送黑發人,老年生活困苦,所以起訴外孫要求分割房產、女兒存款,2011年,李俠在賈汪購置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辦理了商業貸款分期付款,該房產現在市場價值30萬元左右,李俠仍有十余萬貸款未還清,法院經審理認為,配偶、子女、父母是遺產的法定繼承人,本案中原告、被告作為父母、孩子,均有權繼承李俠的遺產份額,劉龍則哭著稱,我媽媽很疼我,她以前老說因為和爸爸離婚了,對我很歉疚,前幾年我媽媽買了房子后就電話告訴我,說給我買了一套婚房,還說要過戶給我,我說不要,等我結婚了,媽媽你就不要打工了,和我住在一起,給我帶孩子,李俠的兒子劉龍今年二十多歲,由于李俠前夫再婚,劉龍被爺爺奶奶養大,現在徐州打工,究竟誰有資格分配逝者的遺產。
離婚的女兒貸款買一套房子后意外身亡,80多歲的父親起訴外孫要求分割女兒財產。究竟誰有資格分配逝者的遺產?該如何分配?近日,徐州市賈汪法院審結了這起遺產糾紛案。
李老先生今年八十多歲,現在與三兒子生活,由于年齡大,開庭時他讓三兒媳婦當代理人。他的二女兒李俠五十多歲,去年在外打工,租住的房子發生意外,不幸煤氣中毒身亡。李俠十年前和前夫離婚后,兒子劉龍協議由前夫撫養,之后李俠一直未再婚。2011年,李俠在賈汪購置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辦理了商業貸款分期付款,該房產現在市場價值30萬元左右,李俠仍有十余萬貸款未還清。李俠的兒子劉龍今年二十多歲,由于李俠前夫再婚,劉龍被爺爺奶奶養大,現在徐州打工。(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李老先生說,外孫由于父母離婚,對自己一點都不親,房子是女兒掙錢買的,現在女兒沒了,自己白發人送黑發人,老年生活困苦,所以起訴外孫要求分割房產、女兒存款。
劉龍則哭著稱,我媽媽很疼我,她以前老說因為和爸爸離婚了,對我很歉疚,前幾年我媽媽買了房子后就電話告訴我,說給我買了一套婚房,還說要過戶給我,我說不要,等我結婚了,媽媽你就不要打工了,和我住在一起,給我帶孩子。沒想到媽媽這么快就出意外了。
法院經審理認為,配偶、子女、父母是遺產的法定繼承人,本案中原告、被告作為父母、孩子,均有權繼承李俠的遺產份額。考慮到李俠的房產還有銀行貸款未還清的情況,法官組織原被告做了調解。經調解,李俠的銀行存款6萬元由原告李老先生所有,李俠房屋的權利義務由被告劉龍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