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導讀: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其監護對象的人身、財產權利進行監督、管理、保護的權利。(三)法院或者民政部門指定取得:當本來擁有專屬監護權的親生父母沒有監護的能力或者不正當履行監護義務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門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適的近親屬或者村委會、居委會作為監護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員收養,或者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綜上,取得監護權的方式分為自然取得、承繼取得以及法院或其他有權機關的指定取得。并不是只有親生父母可以取得監護權,繼父母也可基于婚姻關系取得對其繼子女的監護權,只是較親生父母自然取得的監護權要弱一些,附隨于婚姻關系的存在上。那么監護權取得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其監護對象的人身、財產權利進行監督、管理、保護的權利。(三)法院或者民政部門指定取得:當本來擁有專屬監護權的親生父母沒有監護的能力或者不正當履行監護義務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門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適的近親屬或者村委會、居委會作為監護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員收養,或者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綜上,取得監護權的方式分為自然取得、承繼取得以及法院或其他有權機關的指定取得。并不是只有親生父母可以取得監護權,繼父母也可基于婚姻關系取得對其繼子女的監護權,只是較親生父母自然取得的監護權要弱一些,附隨于婚姻關系的存在上。關于監護權取得的方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其監護對象的人身、財產權利進行監督、管理、保護的權利。父母天然的有權對孩子監護,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近親屬、甚至村委會、居委會、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等在父母不能、或不正確行使監護權時,也可以作為監護人。
二、監護權取得的方式
監護權的取得有三種方式:
(一)自然取得:即親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對其孩子的監護權。
(二)承繼取得:未成年人的親生父母離婚后,如果和他人結婚,其繼任配偶,即孩子的繼父母通過婚姻關系取得對這個孩子的監護權。
(三)法院或者民政部門指定取得:當本來擁有專屬監護權的親生父母沒有監護的能力或者不正當履行監護義務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門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適的近親屬或者村委會、居委會作為監護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員收養,或者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
三、繼父母的監護權的取得
比較讓人疑惑的是,當孩子的父母再婚,其生父或生母失去撫養權時,監護權是否也隨之失去呢?繼父母可否取得對其繼子女的監護權?
我國婚姻法規定,繼父母和受其撫養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基于婚姻關系和其對繼子女的撫養,繼父母是可以成為繼子女的監護人的。
但是,親生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是法定的,其監護權并不因為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消失,反之,繼父母即使基于婚姻關系取得對其繼子、繼女的監護權,一旦其所基于的婚姻關系解除,其對孩子的監護權也會隨之解除。
綜上,取得監護權的方式分為自然取得、承繼取得以及法院或其他有權機關的指定取得。并不是只有親生父母可以取得監護權,繼父母也可基于婚姻關系取得對其繼子女的監護權,只是較親生父母自然取得的監護權要弱一些,附隨于婚姻關系的存在上。小編認為,既然繼父母履行了對繼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也應當給予其監護權,才是權利義務相當,同時,只有這樣,才可以保護到未成年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