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及轉包糾紛產生的原因

導讀:
1、因資質問題產生的糾紛建設施工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建筑法》、《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因履約范圍不清產生的糾紛3、因轉包產生的糾紛。那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及轉包糾紛產生的原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因資質問題產生的糾紛建設施工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建筑法》、《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因履約范圍不清產生的糾紛3、因轉包產生的糾紛。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及轉包糾紛產生的原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因資質問題產生的糾紛
建設施工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建筑法》、《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2、因履約范圍不清產生的糾紛
3、因轉包產生的糾紛。產生轉包的原因:一是買方市場與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制度導致“尋租”行為;二是總包單位水平不夠;
《合同法》第272條、《建筑法》第28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5條均規定禁止轉包
4、因配合與協調問題產生的糾紛
5、因違約和罰款問題產生的糾紛
6、因各方對分包管理不嚴而產生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