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怎么變為合法建筑

導讀:
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筑都不能成為合法的。違章建筑處理辦法處理。第4條違章建筑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筑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那么違章建筑怎么變為合法建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筑都不能成為合法的。違章建筑處理辦法處理。第4條違章建筑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筑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關于違章建筑怎么變為合法建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負有查處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自行消除在建違法建筑后,當事人逾期未消除的,即可采取以下三種措施:
一是依法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
二是查封施工現場;
在建違法建筑如何處理,如何將違法建筑變成合法建筑
三是強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違法建筑,消除的在建違法建筑可以包括責令停工前的在建違法建筑。
(一)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筑都不能成為合法的,都會被強拆。
(二)違章建筑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筑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筑機關處理,并執行主管建筑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筑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違章建筑查報及拆除人員,于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并應攜帶拆除文件。
(三)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于接到違章建筑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內,依建筑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筑機關應拆除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