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合法建筑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導讀:
行政機關在強拆過程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強拆行為應當被確認違法。如果最終結果是違章建筑,應當通過拆違程序依法拆除;如果最終結果是合法建筑,應在完成安置補償之后依法拆除。當事人對此可以提起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之訴。那么強拆合法建筑的程序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先補償、后拆遷
2、強制執行應遵守法定程序
被拆遷人已經依法得到安置補償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安置補償時,行政機關若要實現強制搬遷和拆除,也必須按照法定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只有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情況下,才能進入強制執行環節,由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在強拆過程中沒有申請法院執行,而是直接自行拆除,抑或沒有給被拆遷人留出復議或訴訟的期限,其強拆行為應當被確認違法。
3、強拆方式方法應當合法合理適當
行政機關對被征收房屋實施強制執行時,應當注意方式、方法,嚴格按照征收補償工作確定的拆遷范圍實施強拆,不能隨意擴大執行范圍,超范圍拆除;不能規避征收程序,借拆違、危房名義實施強拆;不能實施野蠻強拆,損毀室內財產,侵害被拆遷人的人身財產權。行政機關在強拆過程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強拆行為應當被確認違法。
4、未登記建筑的拆除
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過程中應當對未經權屬登記的房屋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結果公示后有異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進行復核、處理。如果最終結果是違章建筑,應當通過拆違程序依法拆除;如果最終結果是合法建筑,應在完成安置補償之后依法拆除。
5、房屋組成部分的拆除
強拆行為不限于房屋主體結構的拆除,還包括門窗、墻面等房屋組成部分的拆除以及室內財產處置。在被征收房屋未依法補償完畢的情況下,行政機關不能以拆除門窗、破壞墻體等方式逼迫搬遷。當事人對此可以提起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