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房屋強拆程序是什么

導讀:
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nèi)領取物品。那么合法的房屋強拆程序是什么。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nèi)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拆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xiàn)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nèi)物品進行證據(jù)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zhí)行人應當?shù)綀觯斎唬绻渚懿坏綀觯膊挥绊憟?zhí)行機關的執(zhí)行。
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jù)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
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zhí)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nèi)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
6、強制執(zhí)行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1、造成被拆遷人受傷的,根據(jù)《刑法》234條的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視情節(jié)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遷人財物損毀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將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3、私闖民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誹謗的手段對被拆遷人的進行人身攻擊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