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被認定違章建筑,就不給補償嗎?有這種說法?該怎么補償?

導讀:
養殖場被認定違章建筑,就不給補償嗎?有這種說法?該怎么補償?
文章導讀:養殖場被認定為違章建筑,就不給補償嗎,有種說法嗎?
第一、確認違章建筑,依然應該給予補償。
1、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批。
根據國土資源部《全國土地分類》和《關于養殖占地如何處理的請示》的相關規定,養殖用地屬于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于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批。
2、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決定將耕地用于養殖業
應當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只要不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破壞耕種植條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決定將耕地用于養殖業。
3、根據相關法律和實踐經驗,被認定為違法建筑的養殖場,應該給予其合理的補償。
4、可依法給予養殖場相應補償。
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征補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獲得房屋價值、搬遷、臨時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等方面的補償
第二、養殖場關停拆遷應該怎樣補償?有哪些法律依據?
1、《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第二十五條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畜禽養殖場所,致使畜禽養殖者遭受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補償。因此,楹庭認為關閉拆除搬遷養殖場需要給予補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依法給予補償的職責。
2、縣(市、區)主管部門制定《禁養區劃定方案》,經同級法制部門審核后,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劃定禁養區應依法依規進行,防止盲目擴大禁養區范圍。另外,在一些地方,也會由依法設立的開發區管委會批準《禁養區劃定方案》。
3、依法制定、批準、實施《關閉、搬遷實施方案》制定禁養區內現有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的《關閉、搬遷實施方案》,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按照部門職責,要依法穩妥推進《關閉、搬遷方案》的實施工作。另外,在一些地方,也會由依法設立的開發區管委會批準《關閉、搬遷實施方案》。補償內容是《關閉、搬遷實施方案》重要組成部分。
4、養殖場關停能獲得哪些補償?楹庭認為,如果養殖場沒有違法情形,我們可以參考拆遷來爭取補償。企業關停的賠償數額可以參照企業拆遷的補償標準。
5、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征補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獲得房屋價值、搬遷、臨時安置、停產停業損失等方面的補償。
6、或者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獲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等補償。
7、除了常規的補償項目,還有《征補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關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8、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的精神,給予被拆遷人一定補助。
楹庭提示您:
如果您的養殖場被拆除或關閉以后,您對這個決定或者補償條件有異議,請在6個月內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利。超過這個時效,就失去了法律救濟的機會。為了爭取最大利益,您可以多查閱相關法律知識,了解當地養殖場關停的相關政策,也可以向養殖場禁養關停、征拆專業律師尋求解決方案。
編輯/原創作者:楹庭拆遷律師團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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