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的檢查誰負責

導讀: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應在工程開工前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并切實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也指各種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稱建筑工作量。那么工程質量事故的檢查誰負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應在工程開工前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并切實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也指各種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稱建筑工作量。關于工程質量事故的檢查誰負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統稱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是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關鍵。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和設計使用年限內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工程質量承擔終身責任。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應在工程開工前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并切實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
建筑工程是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屬構筑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以及現代大廈建筑工程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也指各種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稱建筑工作量。這部分投資額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擴建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附屬構筑物設施”指與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指與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1)修補處理。這是最常用的一類處理方案。通常當工程的某個檢驗批、分項或分部的質量雖未達到規定的規范、標準或設計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過修補或更換器具、設備后還可以達到要求的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和外觀要求,在此情況下,可以進行修補處理。
(2)返工處理。當工程質量未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存在的嚴重質量問題,對結構的使用和安全構成重大影響,且又無法通過修補處理的情況下,可對檢驗批、分項或分部甚至整個工程返工處理。
(3)不做處理。某些工程質量問題雖然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和標準構成質量事故,但視其嚴重情況,經過分析、論證、法定檢測單位鑒定和設計等有關單位認可,對工程或結構使用及安全影響不大,也可不做專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