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原則

導讀:
重大事故的調查由事故發(fā)生地的市、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小組負責進行。重大事故處理完畢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并逐級上報。那么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重大事故的調查由事故發(fā)生地的市、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小組負責進行。重大事故處理完畢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并逐級上報。關于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沒有及時修復或是解決,就會容易出現質量事故問題,出現了質量事故,應該如何處理呢,有沒有相關的處理原則和處理程序,有了這些了解我們才可以在處理問題時更加高效的解決,處理原則也是可以普遍適用的,接下來就讓我們一同來了解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筑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檢舉、控告、投訴。
重大質量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事故發(fā)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部門報告,且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24小時之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重大事故的調查由事故發(fā)生地的市、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小組負責進行。重大事故處理完畢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并逐級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的處理程序應按國務院發(fā)布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要求進行。
1、修補處理。通常當工程的某個檢驗批、分項或分部的質量雖未達到規(guī)定的規(guī)范、標準或設計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過修補或更換器具、設備后還可達到要求的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和外觀要求,在此情況下,可以進行修補處理。
2、返工處理。當工程質量未達到規(guī)定的標準和要求,存在的嚴重質量問題,對結構的使用和安全構成重大影響,且又無法通過修補處理的情況下,可對檢驗批、分項、分部甚至整個工程返工處理。
3、不做處理。某些工程質量問題雖然不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和標準構成質量事故,但根據其嚴重情況,經過分析、論證、法定檢測單位鑒定和設計等有關單位認可,若對工程或結構使用及安全影響不大,也可不做專門處理。
1、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后,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要求停止進行質量缺陷部位和與其有關聯(lián)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應要求施工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要求質量事故發(fā)生單位迅速按類別和等級向相應的主管部門上報,并于24h內寫出書面報告。
2、監(jiān)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后,應積極協(xié)助,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若監(jiān)理方無責任,監(jiān)理工程師可應邀參加調查組,參與事故調查;若監(jiān)理方有責任,則應予以回避,但應配合調查組工作。
通過對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對于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原則以及相關知識一定有自己的見解,質量事故如果造成有關人員的傷亡時,這個時候就更加應該處理好,如何解決,相關的處理原則是什么,希望這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什么問題,歡迎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