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期間一方死亡怎么辦

導讀:
凡一審判決未生效期間,或一審判決已不生效,進人第二審程序,如一方死亡,因雙方婚姻關系還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權繼承遺產。撤訴可以退回起訴費的一半。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那么起訴離婚期間一方死亡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凡一審判決未生效期間,或一審判決已不生效,進人第二審程序,如一方死亡,因雙方婚姻關系還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權繼承遺產。撤訴可以退回起訴費的一半。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關于起訴離婚期間一方死亡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訴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
(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因此,在離婚訴訟中,一方死亡的,法院依法結束訴訟程序。
在訴訟進行中配偶死亡的,另一方并不喪失繼承權,仍有權要求繼承遺產中應屬于其的份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對于夫妻之間的財產沒有明確的約定的,在分配財產時需要將夫妻共同財產先做出分割,再將屬于死亡配偶的個人財產部分適用繼承的規定分割。
凡一審判決未生效期間,或一審判決已不生效,進人第二審程序,如一方死亡,因雙方婚姻關系還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權繼承遺產。
1、原告可自行向法院申請撤訴,需要向法院遞交撤訴申請書,符合法律規定的,法院準予撤訴,制作裁定書。撤訴可以退回起訴費的一半。
2、一般情況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會裁定準予撤訴: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4)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結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別人登記結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對家庭人員進行打罵、捆綁、挨餓或不管不問、丟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在進行勸說后,還繼續有此行為。
(4)感情不和或在異地,兩年分居,沒有共同生活的情形。這兩年時間是持續不間斷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兩年分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