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期間,對方失蹤怎么辦

導讀:
起訴離婚期間,對方失蹤怎么辦(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1向法院申請對方死亡。2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若被退回或是無人簽收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由起訴方當事人或法院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充證據進一步認定法律文書無法直接送達對方。在公告中告之對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訴訟的法律后果。公告期滿視為送達進行缺席開庭和判決。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范圍的證據。那么起訴離婚期間,對方失蹤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期間,對方失蹤怎么辦(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1向法院申請對方死亡。2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若被退回或是無人簽收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由起訴方當事人或法院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充證據進一步認定法律文書無法直接送達對方。在公告中告之對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訴訟的法律后果。公告期滿視為送達進行缺席開庭和判決。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范圍的證據。關于起訴離婚期間,對方失蹤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期間,對方失蹤怎么辦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
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
1向法院申請對方死亡。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死亡(下落不明滿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請人死亡其婚姻關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對于這種離婚訴訟法院的具體做法一般有五步
(1)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法院立案。
(2)法院按一方當事人提供的郵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若被退回或是無人簽收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
(3)由起訴方當事人或法院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充證據進一步認定法律文書無法直接送達對方。
(4)原告交納一定數額的送達費后在法院的公告欄和相關媒體上刊登公告進行公告送達。在公告中告之對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訴訟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滿視為送達進行缺席開庭和判決。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兩年
出現這種情況可以認定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與家庭聯系不承擔家庭義務故意違反婚姻義務而導致夫妻情感確已破裂。這個時候當事人可依據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原告應該如何舉證
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規定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做出的離婚訴訟的原告應舉哪些證據呢
1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
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的數額范圍的證據。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股票及其他投資等收入情況并出具清單清單中應注明存放的地點及方式等。
3財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對家庭的貢獻及作出的犧牲等。
4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如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5要求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等等。
如果舉不出證據或證據不足等應承擔不利判決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