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過后能否解除合同

導讀: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的交易都得簽訂合同,為的是保障雙方的權益得到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要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那么合同履行期過后能否解除合同呢?
一、合同履行期過后能否解除合同
當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未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對方于履行期限屆滿后仍不履行合同義務,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當事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解除合同后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