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讓和債務加入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債務轉讓,即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在債的內容不改變的基礎上,債務人與債權人、第三人通過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地移轉給第三人的一種法律制度。那么債務轉讓和債務加入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轉讓,即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在債的內容不改變的基礎上,債務人與債權人、第三人通過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地移轉給第三人的一種法律制度。關于債務轉讓和債務加入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加入,指第三人自愿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來成為新債務人,并與原債務人一起對債權人承擔連帶債務,同時不免除原債務人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
故債務轉讓與債務加入的區別如下:
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的法律關系中,成為新債務人,但并不免除原債務人的責任,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故在債務加入法律關系中,原債務人并沒有從原債務法律關系中脫離出來,第三人加入到原債務法律關系并與原債務人一起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求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對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轉讓的第三人即債務受讓人則應獨立對債權人承擔全部債務,因債務的合法轉讓原債務人的責任被免除,債權人只得要求新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