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怎么認定分手費的 分手后被主張分手費不給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導讀:
一般情況下,給付分手費一方負有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則僅享有接受分手費的權利,并不承擔其他義務。分手費所附的義務不是分手費的對價,給付分手費一方不能以接受分手費一方不履行義務為抗辯。戀人感情破裂,可以根據雙方的意思分手,通常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那么法律上是怎么認定分手費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情況下,給付分手費一方負有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則僅享有接受分手費的權利,并不承擔其他義務。分手費所附的義務不是分手費的對價,給付分手費一方不能以接受分手費一方不履行義務為抗辯。戀人感情破裂,可以根據雙方的意思分手,通常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關于法律上是怎么認定分手費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手費是基于男女雙方民事法律行為而產生。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系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分手費的行為顯然是男女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分手費由雙方約定或者由一方自愿給付分手費。那么,法律上是怎么認定分手費的呢?下面,就讓大律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法律上是怎么認定分手費的分手費是基于男女雙方民事法律行為而產生。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系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分手費的行為顯然是男女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它符合《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的規定,即“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分手費的行為應當具備民事法律行為的三個條件即:
(一)意思表示真實;
(二)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不違反法律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分手費成立要求有男女雙方的合意。即不僅需要給付分手費一方愿意將其財產無償給付對方的意思表示,還要有接受分手費一方愿意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則,分手費不能成立。
二、支付分手費可不可以附條件分手費是單務的、無償的。一般情況下,給付分手費一方負有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則僅享有接受分手費的權利,并不承擔其他義務。按照男女雙方約定,給付分手費一方給付分手費是沒有對價給付條件的,接受分手費一方取得分手費無須支付對價。分手費這一無對價給付的性質,是以男女雙方明確一致的意思表示為根據的。
分手費可以附義務。分手費附義務是指接受分手費一方在接受分手費時要負擔一定義務。附義務分手費是分手費的一種特殊情形,即給付分手費一方給付分手費時附加一定的條件,使接受分手費一方負擔一定的義務。
當然,附義務分手費的附隨義務應以接受分手費一方在接受分手費時愿意承擔附隨義務為前提。分手費所附的義務不是分手費的對價,給付分手費一方不能以接受分手費一方不履行義務為抗辯。
原則上給付分手費一方履行分手費給付義務后,接受分手費一方才履行分手費附加義務,因此,接受分手費一方雖負擔一定義務,分手費仍屬于單務無償合同。
分手費并不屬于法律術語,同時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過,要是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支付分手費的話,那也不是不可以,只不過這樣的行為也是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的,否則的話就會認定是違法的。至于法律上是怎么認定分手費的,大律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分手后被主張分手費不給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戀人感情破裂,可以根據雙方的意思分手,通常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因為分手是一方劈腿第三人導致,所以另一方認為其有過錯,因此便索要分手費。那么,另一方不給的,要確定是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首先,戀人分手沒有給付分手費的規定,但是是否給分手費,雙方可以自主約定,法律上不受限制。其次,分手給付分手費要根據雙方的約定:1、如果雙方分手時對分手費未做約定,現在被對方主張分手費,雙方不存在債務關系,所以不給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有些人分手后又要求分手費的,即可以拒絕,沒有義務給。
2、反之,如果雙方事先約定了分手費,并且是出于真實意思表示,那么該約定屬于贈與。但是根據贈與合同的規定,贈與人不給分手費,屬于撤銷贈與合同,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所以其不給分手費不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受贈人也不能請求給付財產。
不過,不管分手前或是分手后約定了分手費,有過錯的一方可以給,也可以不給,都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