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

導讀:
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職工張某負責本單位產品外運車輛的檢查放行工作。張某被撞傷送進醫院搶救治療。單位答復:“張某受傷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不是在單位內工作受傷,不能按工傷對待;司機李某已被確認為肇事完全責任人,并已向張某賠償,單位不應承擔其休養期間的工資和再治療醫療費;張某應將單位為其墊付的2.6萬元醫療費退還單位”。所以,應當認定張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受傷性質為“因工負傷”。那么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職工張某負責本單位產品外運車輛的檢查放行工作。張某被撞傷送進醫院搶救治療。單位答復:“張某受傷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不是在單位內工作受傷,不能按工傷對待;司機李某已被確認為肇事完全責任人,并已向張某賠償,單位不應承擔其休養期間的工資和再治療醫療費;張某應將單位為其墊付的2.6萬元醫療費退還單位”。所以,應當認定張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受傷性質為“因工負傷”。關于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車禍引起的工傷如何處理
職工張某負責本單位產品外運車輛的檢查放行工作。一日,張某按規定對一輛裝好產品待外運的汽車檢查合格后,向司機湯某辦理了放行手續。這時,主管此類業務的負責人丁某臨時派張某跟車押送貨物。汽車行駛在一丁字路口向左轉彎時,司機李某駕駛的客貨車撞到張某押運的汽車駕駛室右側。張某被撞傷送進醫院搶救治療。張某所在的單位隨即派人趕往醫院,并為張某支付了醫療費,計2.6萬元。張某出院時,醫院診治的結論為輕度腦震蕩,右手大部分功能喪失。在此期間,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為,司機李某違章駕駛,是這次事故的責任人,并承擔全部責任。經交警部門調解,張某與司機李某雙方達成協議:司機李某一次性賠償張某醫療費5000元,誤工費3000元,治療醫療費10000元。張某回到單位后,以自己因工作受傷為由,向單位提出:“本人按工傷對待長期休養,單位按月支付全額工資,并預付今后再治療所需的醫療費10萬元”。單位答復:“張某受傷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不是在單位內工作受傷,不能按工傷對待;司機李某已被確認為肇事完全責任人,并已向張某賠償,單位不應承擔其休養期間的工資和再治療醫療費;張某應將單位為其墊付的2.6萬元醫療費退還單位”。雙方因此發生爭議。如何看待雙方的說法呢?
首先,張某受傷雖然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但其受傷性質,應當認定為因工負傷。理由是:張某押車送貨是在用人單位主管負責人丁某臨時指派下,因公外出,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而受傷。認定因工負傷的法律依據是《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簡稱《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第8條第(八)項“職工因公外出,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而受傷的。”所以,應當認定張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受傷性質為“因工負傷”。
其次,張某受傷的賠償和工傷待遇的支付,應當由處理交通事故機關認定的事故完全責任人,即司機李某承擔,而張某所在單位在張某未獲得賠償前,可先行墊付相關的工傷待遇。如張某獲得賠償低于相關工傷待遇標準的部分,應由用人單位予以補齊。其法律依據是《試行辦法》第28條的基本原則和各項規定。
1、基本原則。《試行辦法》第28條規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應當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簡稱《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這里規定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先要按照處理交通事故的法律規定先行處理交通事故。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按《處理辦法》的規定,肇事
責任人在向受傷者進行損害賠償時,還應當向受傷者賠償:醫療費(包括_受傷時治療必須和確需繼續治療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在按照以上項目賠償后,用人單位再按照《試行辦法》的規定支付工傷待遇。
2、司機李某如已向張某賠償了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相當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再照《試行辦法》的規定支付張某相應的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先于司機李某賠償前,向張某墊付了上述費用的,張某在獲得賠償后,應將墊付費用還給用人單位。另外,如果司機李某賠償張某的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試行辦法》規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用人單位應給張某補足差額部分。
3、張某在獲得上述工傷待遇后,其傷殘程度達到0!6級的,用人單位應按照《試行辦法》相應的規定,為張某辦理退出崗位休養的手續,張某還應享受退出崗位休養的待遇;張某的傷殘程度達到5-6級,用人單位應先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崗位,張某也應服從安排上崗工作,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張某適當的工作,張某則享受傷殘撫恤金待遇,離崗休息,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張某相當于本人工資70%的傷殘補助金;張某的傷殘程度達到7-10級的,用人單位應安排其適當的工作,張某也應服從安排上崗工作。
4、張某因受傷致殘引起工作崗位變化而造成工資降低時,用人單位應向其支付在職傷殘補助金。其標準為工資降低部分的90%。當張某的技能工資晉升時,在職傷殘補助金予以保留。
第三,張某因交通事故受傷后,首先,本人應先向處理交通事故機關報案,并按照處理交通事故機關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按照上述賠償項目向事故責任人索賠。作為用人單位應積極幫助張某和協助處理交通事故機關對事故的處理,同時在幫助張某索賠時,把《試行辦法》中有關的工傷待遇與相應的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結合起來,以保證張某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其次,用人單位應當向具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張某的工傷性質的認定,同時向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張某的傷殘等級鑒定。只有其受傷性質被認定為因
工負傷,才能享受工傷待遇;只有認定了傷殘等級,才能享受相應級別的工傷待遇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