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該怎么處理

導讀:
發生工傷事故肯定要先保證人身安全。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自然人發現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處理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請求信息處理者及時刪除。
發生工傷事故肯定要先保證人身安全。然后再考慮賠償問題。
1、工傷報告程序。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
用人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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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發現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處理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請求信息處理者及時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