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鑒定如果有疑點怎么處理

導讀:
二、相關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工傷鑒定如果有疑點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相關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工傷鑒定如果有疑點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工傷鑒定如果有疑點怎么處理
如果有疑點可以重新申請鑒定關于交通事故鑒定分類如下
1、輕重傷鑒定
檢驗交通事故傷害對象致傷原因和傷勢狀況并按標準規定作出損傷程度鑒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須對被害人作輕重傷鑒定酒后和吸毒后駕車無證駕車駕駛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駕駛明知無牌證或報廢的機動車嚴重超載逃離事故現場
2、成傷機制鑒定
通過人體損傷檢驗確定損傷部位與交通事故傷害后果的因果關系主要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調解損害賠償提供依據對交通事故傷害對象傷情有疑問或當事人對傷害后果有爭議可進行成傷機制鑒定
3、傷殘評定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當事人認為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作為舉證需要可委托法醫作殘疾等級評定當事雙方選擇由交管部門調解傷者治療終結后可作傷殘評定
4、酒精含量檢驗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須檢驗體內血液酒精含量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人重傷交通事故致傷3人以上交通事故有惡劣影響車輛駕駛人有酒后駕車嫌疑一方當事人懷疑或指控另一方當事人飲酒車輛駕駛人擅自離開現場24小時內返回或被抓獲交警發現車輛駕駛人有飲酒駕車嫌疑或醉酒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嫌疑車輛駕駛人對酒精呼吸測試結果有異議或測試結果超過醉酒臨界值
5、車輛定型鑒定
凡肇事車輛類型不明確應作車輛定型鑒定以明確道路行駛權利。痕跡鑒定通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軋等關系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通過整體分離痕跡鑒定確認脫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系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通過輪胎痕跡鑒定確認輪胎爆胎原因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啟冷熱光源鑒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啟和關閉。
二、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