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土地分類

導讀:
建設用地土地分類
土地的使用有很多種方式,比如用于農業,用于建筑,各種建設都離不開地基,也就是需要土地,沒有土地哪來的萬丈高樓,大家對土地的分類了解的不多,只知道都是土地,不懂區別,那建設用地土地分類有哪些?下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是用來建設住宅樓建設用地,按照全國土地分類,一級分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建設用地里面的二級分類就包括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屬于建設用地范圍,而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是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用地等。
2、工礦用地指工業、采礦、倉儲業用地。在三級地類中,包括:①工業用地。工業生產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②采礦地。采礦、采石、采砂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③倉儲用地。用于物資儲備、中轉的場所及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3、交通水利設施用地顧名思義就是建設交通設施和水利設施的用地。交通是指從事旅客和貨物運輸及語言和圖文傳遞的行業,包括運輸和郵電兩個方面,在國民經濟中屬于第三產業。運輸有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五種方式,郵電包括郵政和電信兩方面內容。水利是漢語詞匯,意思是對水力資源的開發和防止水災。水利設施用地指用于水庫、水工建筑的土地。包括:①水庫水面。人工修建總庫容≥10萬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積。②水工建筑用地。除農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溝渠、閘、壩、堤路林、水電站、揚水站等常水位岸線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4、旅游用地指商業、旅游、娛樂用地指用于開展商業、旅游、娛樂活動所占用的場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俱樂部等占用的土地。
5、軍用設施指使用于軍事目的的工程建筑以及相應的組織機構和設備的統稱。軍用設施用地主要包括軍用碼頭、軍用鐵路專線、試驗場、靶場、訓練場、通信樞紐和各種軍事基地等。
1、農民集體土地是不可以直接轉讓為出讓地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2、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 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pide;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申報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時,需到房產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轄區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擁有多處房產、土地的納稅人應分別向房產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轄區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