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如何約定最合法

導讀:
確定違約金時,既要權衡雙方對違約金的約定體現懲罰性質,又要通盤考慮違約所造成損失彰顯賠償功能。當事人是否約定違約金及是約定具體違約金額還是約定違約計算方法法律原則上不加以禁止。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一、違約金如何約定最合法?
確定違約金時,既要權衡雙方對違約金的約定體現懲罰性質,又要通盤考慮違約所造成損失彰顯賠償功能。約定違約金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
當事人是否約定違約金及是約定具體違約金額還是約定違約計算方法法律原則上不加以禁止。但為穩定社會秩序,防范金融風險,違約金又要受到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的限制。
如何約定違約金:具體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合同主要注意哪些問題
民事主體在訂立合同時,需要關注的有:1、對方當事人是否有締約能力,也即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違背公序良俗;3、在簽訂某些要式合同時,要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4、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等。本質上來說,當事人需要平等締約,并且防止合同無效的情形出現。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的違約責任都有哪些種類
1、全部違約
完全不履行,指當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義務的違約情形。
2、預期違約
(1)預期拒絕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屆至前,一方當事人以言辭或行為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其將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
(2)預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屆至前,有情況表明或一方當事人根據客觀事實發現另一方當事人屆時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遲延履行
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而未履行債務,包括債務人遲延履行和債權人遲延履行。
債務人遲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或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時,在債權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屆滿,債務人能履行債務而未履行。
根據合同法規定,債務人遲延履行的,應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承擔對遲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的賠償責任。
4、不適當履行
指雖有履行但履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違約情形。
5、其它違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