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協議應該怎樣寫 不履行房屋出售協議怎么辦

導讀:
關于房屋出售協議應該怎樣寫 不履行房屋出售協議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房屋出售協議應該怎樣寫?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市號2棟4單元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為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陸萬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萬元整。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第八條違約責任:
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二、不履行房屋出售協議怎么辦?
針對違約方的不同情況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糾紛:
1、如果對方雖然違約,但不是蠻不講理,態度也不是極為蠻橫,有協商的意愿,有的還表示只要改變一些交易條件,就同意繼續履行協議。
2、如果合同中確有約定不明的地方,應當和對方認真協商,重新達成補充協議,解決因為約定不清無法履行的問題,建議在協商補充意見時,如有可能盡量邀請律師或專業一起辦理比較穩妥。
3、如果對方執意違約,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確表示,要以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解除合同。對這種情況,建議盡快起訴。
房產糾紛法律法規
二、《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