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和賠償損失責任能不能同時適用

導讀:
關于違約金和賠償損失責任能不能同時適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同時適用嗎?
視情況而定。
1、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都是合同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違約金具有補償和處罰的雙重屬性,而賠償損失主要是一種補償性質的責任形式。
兩者能同時適用的情況:約定的違約金小于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的同時,就不足的部分賠償損失。
但二者相加不得超過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兩者不能同時適用的情況:約定的違約金大于或等于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不能要求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的同時賠償損失。
2、交易雙方經常同時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兩個條款。但在法律上,這兩者并不一定能同時適用。
二、違約金和賠償損失責任能不能同時適用?
1、交易雙方經常同時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兩個條款。但在法律上,這兩者并不一定能同時適用。
2、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都是合同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違約金具有補償和處罰的雙重屬性,而賠償損失主要是一種補償性質的責任形式。
兩者能同時適用的情況:約定的違約金小于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的同時,就不足的部分賠償損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過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兩者不能同時適用的情況:約定的違約金大于或等于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不能要求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的同時賠償損失。
婚姻家庭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