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不合理簽了怎么辦 不合理如何解除

導讀:
關于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不合理簽了怎么辦 不合理如何解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不合理簽了怎么辦?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不合理簽了的處理辦法:
1、當事人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一致可以對購房補充協議的內容進行變更或撤銷;
2、協商不成的,可以看協議內容是否屬于可撤銷條款,包括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情形導致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思,或內容顯失公平、當事人有重大誤解等,可以申請法院依法撤銷該協議。
二、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不合理如何解除?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不合理解除的方式:雙方當事人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一致更改或解除該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可以看是不是屬于無效或者可撤銷條款,或者看是不是與簽訂合同時有客觀的情勢變更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等法定解除事由如果由以上任一要素,就可以主張撤銷或變更或解除相關協議條款。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